咸政办发〔2014〕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咸宁市推进安全生产“两化一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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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6日
咸宁市推进安全生产“两化一网”体系建设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建立市县乡三级监管平台,促进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区域监管信息共享,实现监管“全覆盖、无盲区”;统一行业隐患排查标准,为生产经营单位组织隐患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督查提供依据,弄清“查什么、怎么查、如何改”;对企业全面摸底、分类分级,依级管理,做到责权清晰、重点突出,弄清“谁来管、怎么管”;通过“定格、定人、定责”,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网格监管体系,努力实现安全监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管目标的实现。
二、主要内容
(一)“两化”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1、调查摸底,分类分级。在企业登记和分类分级上实行标准化数字化。以县(市、区)为单位,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按照工业生产、化学品、矿山开采、烟花爆竹、工程建筑、道路运输、水上交通、人员聚集和其他等九大类行业分类统计,摸清底数。对统计的企业,横向按行业性质划归各行业主管部门监管,无行业主管部门的企业直接纳入安监部门监管;纵向按其规模大小、风险高底、监管难易程度,分别由市、县(市、区)安监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实施分级监管。安监部门负责对所有企业进行综合监管。
2、登录系统,实时监控。在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录入监控上实行标准化数字化。将所有企业信息分地区、分行业、分级录入咸宁市隐患排查治理软件系统。分级授权查询信息,发布指令。各企业随时录入本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的情况,监管部门实时监控、掌握、调度本辖区企业排查治理隐患情况。企业对照标准排查的一般隐患,每条在网上登记,整改完毕后在网上销号,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录入后自动智能评级,提醒监管部门现场复核,指导整改。企业整改完毕后,登录系统申请验收,监管部门组织现场验收销号。
3、有的放矢,督查整改。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监督检查上实行标准化数字化。建成“两化”体系后,监管部门对企业是否开展了安全检查等情况可做到心中有数,调度上报数据真实准确,现场执法有的放矢。执法人员携带移动执法装备,从移动终端调出隐患排查标准,对照标准进行检查,执法文书现场打印,自动传送到系统。
(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主要内容
1、总体结构。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原则,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化平台,将安全生产植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强化网格划分。明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网格员为安全生产网格管理人员,承担该网格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
2、监管对象和监管重点。监管对象是指辖区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生产和加工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各类商业经营场所、各类储存仓库等。监管重点为社区防火、制止和报告非法采矿、非法制造烟花爆竹、车船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3、网格管理责任
县级政府工作职责:对本地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定期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和研究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加强领导,落实分片联系点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相关经费;建立长效的督办检查机制。
县级相关部门工作职责:指导、帮助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协调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根据本部门法定职责,及时、依法对基层发现并上报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于基层报告需要采取联合执法行动的重要案件,协调有关部门联合进行查处。
乡(镇、办、场)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乡(镇、办、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机构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经费,明确一名副科级干部负责安全生产;建立健全本辖区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信息档案;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网格化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本辖区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完善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处理、监控制度,及时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并予以整治;打击非法从事生产经营建设活动行为,防止事故发生。
村(社区)工作职责:落实本辖区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方案和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网格的安全管理责任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加强安全事故预防,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和非法生产经营单位及场所,发现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从源头上控制事故隐患的产生。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将“两化一网”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密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各级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落实措施,调动各职能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性,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二)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2014年底前各地“两化”体系建设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2015年底前“两化”体系建设实现所有企业全覆盖,2016年底前各地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各级要加大对“两化一网”体系建设工作的协调、督导力度,督导各责任单位和个人按要求抓好落实,并将“两化一网”体系建设完成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促进各地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两化一网”体系建设。
(三)加大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
进一步加强县、乡两级安监机构建设,使各项监管工作有人抓、有能力管,县(市、区)安监局要成立独立的执法监察大队。各乡(镇、办、场)安监站和各类开发区、园区安监机构设置要规范。按照机构、人员、办公场所、装备、经费“五个到位”的标准加强乡(镇、办、场)安监站建设,定期组织乡(镇、办、场)安监站人员参加执法培训,发挥乡(镇、办、场)安监站抓安全生产管理的基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