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政办发〔2014〕2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市审计局《2014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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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8日
2014年度全市统一组织审计项目计划
市审计局
2014年,全市审计工作要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和任务,依法履行审计法定职责,加快深化审计工作转型,着力反映公共资金使用、公共权力运行和公共部门履职尽责情况,努力实现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审计监督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保障国家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国家治理的积极作用,为建设鄂南强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计划项目安排的总体原则:一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在审计项目的安排上,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重点关注重大违法违纪、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失职渎职等造成严重损失浪费问题,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方面的问题。二是统筹安排,整合资源。在项目的组织实施上,更加注重做好“结合”文章,提高整合效果。对行业性审计项目,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统一组织实施,对同一区域安排的审计项目,坚持区域内项目相互融合。继续加大人力资源整合力度,统筹运用好市局机关和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力量,切实提高审计效率。三是综合平衡,量力而行。全年审计工作安排更加注重均衡合理,在项目安排上合理控制和压缩审计项目数量,集中力量对重大事项查深查透,确保审计质量。从严把握现场实施时间,着力提高现场审计效率;在审计任务分配上,原则上坚持审计项目数量和审计任务强度与审计机关力量相匹配。
2014年,全市审计项目计划共安排财政、行政事业、农业、专项资金、社保、投资、外资、经济责任、上级临时交办审计事项等9大类项目。
一、财政审计
(一)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建立社会主义公共财政框架为目标开展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全面掌握2013年市本级预算执行总体情况,重点审查收支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科学、合理,揭示指标预留不细化等问题;通过收支预算执行审计,分析预算追加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通过专项资金延伸审计,关注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分配和政策落实。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强管理,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财政科实施。
[审计时间]2014年5-7月实施审计, 7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加强市级预算精细化管理、加大预算的刚性约束、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组织对15个市直部门2013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的重点内容是:收支预算执行结果、项目预算编制及执行、专项资金分配与管理、“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通过向年度预算编制与执行效果“两头延伸”,重点关注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预算执行的规范性和效益性,揭示和反应普遍性、突出性的问题,提高审计的层次和影响力,发挥审计的建设性和免疫系统功能作用。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财政科实施,并组织经贸科、农业科、金融外资科、社保科、投资科、经济责任审计局对15个市直部门2013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时间] 2014年5-7月实施审计, 7月底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三)政府性收支管理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加强地方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在全面摸清实现政府性收支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重点解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情况,揭示政府性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促进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改革和廉政建设。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财政科实施交叉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3月底结束现场审计,4月中旬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二、行政事业审计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计划惠民政策的落实,加强和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全面摸清实施营养计划的总体情况,包括纳入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数量,享受学生人数、供餐模式、标准及营养计划的实际效果等,重点审查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和结余情况,重点关注财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有无截留、滞拨、挤占挪用、虚报冒顶、损失浪费专项资金问题,重点揭示配送模式不科学、采购成本不合理、食品质量不合格、质次价高、学生满意度不高、使用效益不好等问题。从体制机制上找出问题的原因,提出加强改进营养餐计划专项资金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行财科实施交叉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6月上旬开始全面实施审计,7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8月10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三、农业审计
(五)土地出让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摸清底数、分析现状、揭露问题、促进改革为目标,重点关注土地出让金的征收管理使用、土地指标使用、土地储备规模和土地投向结构情况,关注征地拆迁补偿、被征地农民权益保障情况,揭示违法违规征地和占用耕地、基地农田,以租代征农业用地,违规向禁止类、限制类行业供应土地,土地长期闲置,开发区(园区)土地利用率低等问题,查处和揭露土地领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重大案件线索。
[组织方式]待定。
[审计时间]2014年8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11月10日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及相关材料。
(六)29个重点贫困县扶贫资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国家和扶贫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各单位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重点关注扶贫开发县扶贫资金筹集、分配、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项目的实施和完成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中央和省扶贫开发规划制定本地区的扶贫规划并分年度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各项扶贫政策是否落实到位;重点审计扶贫项目资金拨付、管理、使用情况以及上级拨入和本级配套的扶贫资金是否足额到位,地方财政及扶贫主管部门是否按计划项目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等。揭露和查处滞留、抵扣、占用扶贫资金或改变资金的使用性质等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分析研究新形势下扶贫资金管理体制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倾向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计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农业科实施交叉审计,行财科参审。
[审计时间]2014年2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5月1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四、专项资金审计
(七)市本级投融资平台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掌握投融资平台资金筹集、管理、使用情况,发现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促进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为目标,组织对市本级7家投融资平台进行审计。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金融外资科组织实施审计,经贸科参审。
[审计时间]2014年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4月15日前结束现场审计,4月30日前向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五、社保审计
(八)医疗保险基金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规范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提高医疗保险保障水平,推动医疗保险改革政策制度的执行和完善为目标,在全面摸清2013年医疗保险基金的规模结构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结余和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保险基金是否按规定建立和计入统筹基金账户和个人账户,是否按规定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等,重点审计医疗保险主管部门是否按规定确定缴费比例,税务机关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征收医疗保险费,参保单位和职工的缴费基数是否真实、准确,医疗保险基数是否做到专款专用,严肃查处基金征收、管理、支出各环节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从制度和机制上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并提出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社保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9月1日开始实施审计,10月底前向省审计厅、市审计局提交审计报告。
(九)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管理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各项低保政策和医疗救助政策全面落实,推动低保和医疗救助资金科学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保障广大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重点关注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的来源、使用和管理等情况,重点检查低保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的身份和条件是否真实合规,符合低保和医疗救助对象条件的是否全部纳入保障范围,是否在年初预算中按规定安排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是否按规定从留归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中提取资金用于医疗救助,是否按照上年度城市低保资金支出总额的5%在本级预算中安排城市医疗救助配套资金并划转到专户管理核算,是否将低保资金和医疗救助资金直接发放给低保对象和医疗救助对象,严肃查处城乡低保资金和城乡医疗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超范围、提高或降低标准发放、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损失浪费、序列支出、超规定比例提取工作经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从制度上、机制上查找分析问题原因,提出合理化的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由赤壁市、通城县审计局组织实施。
[审计时间]2014年4月1日开始实施审计,5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根据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以督促2012年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促进中央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推动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为目标,全面摸清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投入规模和结构、安居房分配、棚户区改造等情况,重点关注目标任务分解完成情况,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和保障性住房分配运行情况,以及财政、金融、土地等政策执行情况等,重点查处转移、挤占挪用建设资金,转包和违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质量低劣、损失浪费等重大违法违纪经济案件线索。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和加强管理的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社保科组织6个县市区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3年12月中旬开始实施审计,2014年2月28日前结束,并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六、投资审计
(十一)2010年以来使用财政性、国有资金支付中介业务费用情况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进一步开放中介服务市场,完善监督管理制度,提高依法监管水平,促进市场中介组织和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市场中介组织是否提供虚假信息、虚假报告;从事中介业务的社会组织是否强制发展会员,权力寻租制定中介或强行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行政机关是否违规将行政职能转移给中介组织或社会组织,擅自设置行政审批前置条件,搞“利益输送”;国家公职人员在中介组织是否兼职取酬,利用职权为中介组织招揽业务,甚至与中介组织相互勾结、共同作案、滋生腐败。重点审计中介选聘方式、作业流程、收费标准、费用来源、支付方式、资金流向等环节有无违纪违规问题,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投资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2月下旬开始实施审计,4月底前结束现场审计,5月底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十二)援疆资金及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相关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保障资金管理和项目建设的规范有序、廉洁高效和公开透明,充分发挥援疆资金及项目的使用效益为目标。在摸清我市支持新疆发展资金的筹集、拨付、使用和结存的基础上,对具备条件的竣工项目进行决算审计,重点关注援疆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规划执行情况、资金筹集和管理使用的情况、工程建设管理情况、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情况等。通过审计,揭示政策落实、规划实施和工程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和机制上深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审计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投资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7月10日开始实施审计,10月上旬结束现场审计,10月20日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十三)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加强项目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为目标,组织对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开展对市直城市基础设施、市政工程、重点民生工程、交通设施工程、咸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等政府投资项目进行审计,完成项目审计60个。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政府投资审计局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1-12月实施审计。
七、外资审计
(十四)国外援贷款项目公正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促进我市积极、合理、有效地使用外资,确保公正审计质量为目标。全面摸清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以及项目的实施、完成和还贷情况。重点关注项目立项决策是否科学,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的真实性、转贷手续是否完善、物资采购是否合规、资金监管是否到位、债权债务是否明确以及风险管理有无保证等。通过审计,揭露项目执行中存在的违反国家法规和国外贷援款项目协定,以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点等问题,客观评价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深入分析为实现预期目标和还贷能力差的原因以及债务对各级财政产生的影响,评价各级管理部门的责任,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金融外资科参与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 2014年5月开始实施审计,6月1日结束现场审计,6月15日前向省审计厅提交审计报告。
八、经济责任审计
(十五)经济责任审计。
[审计目标和重点]以客观评价被审计单位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归尽责为目标,重点关注被审计领导干部贯彻执行经济法律法规、党和国家关于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促进区域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情况,重大经济决策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任期内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财政收支以及有关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国有资产(资源)的管理情况,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情况,相关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对直接分管部门的管理监督情况,以及遵守有关廉洁从政情况等。
[组织方式]由市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组织财政科、经贸科、农业科、金融外资科、行财科、投资科实施审计。
[审计时间]2014年5-12月实施审计。
九、上级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