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  源: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解读单位: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解读方式:问答解读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1年04月08日
  • 名  称:【问答解读】《咸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问答解读】《咸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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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关注咸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我是主持人王炎艳。

今天我们邀请到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王长青,就《咸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为广大市民进行解读。王科长,欢迎您!

王长青: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上午好!

主持人:王科长,市政府于2021年4月8日印发了《咸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请您介绍下该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

王长青:早在2009年,我市已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咸政发〔2009〕28号)。2018年12月29日,在《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咸政规〔2018〕8号)中,市政府又重新发布实施。由于该文件中某些条款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和精简证明事项的大背景下,与国务院的要求和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市人社局主动作为,在市司法局的指导下,对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对2018年发布的《实施办法》进行了认真修改和完善,对某些条款作了调整,对必要审核要件做出了合理安排。经市政府2021年第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日前,市政府重新发布《市人民政府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咸政规〔2021〕1号)。

主持人:请谈谈《实施办法》发布的重大意义。

王长青:建立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关心爱护广大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推荐选拔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工作,对于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拓展选才渠道、优化创业环境、营造创新氛围,对于我市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促进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此次发布的《实施办法》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王长青:《实施办法》包含总则、选拔条件和对象、选拔原则和程序、工作生活待遇、考核和管理、附则等六个方面内容。

主持人:本次出台的《实施办法》主要适用的范围有哪些?

王长青:本《实施办法》适用于我市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第一线做出较大贡献和取得突出业绩的优秀人才。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适用本办法。

主持人:《实施办法》中对市管专家选拔条件和对象作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王长青:推荐市管专家的人选,必须是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各行业、各领域第一线工作的优秀人才,其推荐单位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依法纳税。同时,近5年内所取得的成绩还须符合14个条件中之一,分别为在自然科学应用研究领域、在工程技术研究与开发领域、长期工作在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在完成国家及省级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领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在卫生和临床医疗方面、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等领域、在重点体育项目中、在企业管理领域、在信息、金融、财会、外贸、法律等领域、在加快新农村建设中、在其他行业等有突出贡献者。

主持人:《实施办法》中对市管专家选拔原则和名额方面提出了什么要求?

王长青:选拔市管专家坚持服务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原则;鼓励创新、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原则;公开、公正、透明、竞争、择优的原则。市管专家选拔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每次评选10名左右。

主持人:为将选拔工作落实到位,《实施办法》在市管专家的选拔程序上做出了哪些规定?

王长青:设立市管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市管专家的评审工作。市管专家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市人社局。建立选拔市管专家评委库,由有关专家和部门领导组成。

具体程序是:市人社局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的市管专家人选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后,组织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评审委员会按照选拔条件评审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拟定候选人名单,报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后在市级媒体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社局发文。

主持人:本《实施办法》中提到的选拔推荐的具体操作流程有哪些?

王长青: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拟推荐人选须在本区域、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听取群众意见,经本区域、本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后上报。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的隶属关系在各县(市、区)的,向所在县(市、区)人社局申报,由县(市、区)人社局对被推荐人选进行考察,经县(市、区)委、政府同意后,上报市人社局;被推荐人选在市直部门(单位)的,由基层单位向主管部门的人事(科教)机构申报,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经党组(党委)讨论通过后,报送市人社局;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及隶属关系不在咸宁的中央、省驻咸单位,直接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报。

主持人:通过选拔推荐评审确定为市管专家的,享受哪些工作生活待遇?

王长青:《实施办法》规定,被批准为市管专家者,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所需经费列入市级财政人才专项经费预算。同时享受健康体检和休假疗养待遇。市、县(市、区)人社局每年定期集中组织健康体检;除正常年休假外,每年安排部分专家休假疗养。所需经费列入各级人才专项经费预算。

主持人:对通过选拔评上市管专家者有什么针对性的考核管理办法吗?

王长青:市管专家由市人社局管理,日常工作委托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门的人事(科教)机构和专家所在单位具体负责。建立市管专家考核制度、党委政府联系专家制度、专家政治理论培训制度等。大力宣传市管专家的典型事迹,弘扬他们无私奉献的精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附件:

相关文件: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咸宁市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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