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咸宁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体育健身消费 助力体育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咸政办发〔2019〕3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就文件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依据
近年来,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路径不断拓宽,体育产业动力得到稳步提升,但总体上看,我市体育产业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要求,制定出台的符合我市实情、适应现实需要、便于实际操作的政策文件,有利于满足市民多样化、多层次的体育需求,有利于发挥体育消费在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为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我市体育消费,助力体育强省建设咸宁实施。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 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4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转变发展方式 推进体育强省建设的意见》(鄂政发〔2017〕63号)精神,市政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施意见》由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起草,并发函征求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等30家市直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订完善后,按程序上报市政府办审查,经过起草、征求意见、上报审查三个阶段后最终形成《实施意见》。
二、《实施意见》主要内容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市民的体育消费观念得到提升,体育消费习惯逐渐养成;全市的体育健身氛围逐渐形成,体育消费意识得到增强;城市的体育消费设施更加完善,体育消费市场更加丰富。
(二)主要任务。分别从六个方面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省体育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是拓展体育消费空间。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建设完善体育健身设施,通过新建体育综合体、升级改造现有体育设施、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社区中小型多功能运动场馆等全民健身设施,为市民体育消费提供有利空间。
二是深化体育机制改革。体育市场方面,深化体育“放管服”改革,完善政府购买体育服务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办体育赛事,培育发展体育协会和体育中介组织;体育后备人才方面,整合各级体育部门、各类教育资源、各种社会力量,采用三级联合培养、体教联合培育、企业合作联办的方式,重点恢复市级体育运动学校,并培养专业的教练团队,组建市级专业运动队;体育场馆运营方面,创新运营机制,扶持和培育一批体育场馆专业运营管理实体,推行体育场馆设计、建设、运营、管理一体化模式,打造专业化、标准化、信息化的体育场馆。
三是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体育竞赛表演业和体育健身休闲业方面,要利用自然地理优势和地域传统项目,结合市民群众参与度高的项目,扬长避短的进行错位发展;体育制造业方面,加大科研投入力度,建立自身优势品牌和优势项目,支持体育用品制造业创新发展;体育教育培训业方面,鼓励跨区域连锁经营,扩大产业规模;足球运动方面,从推进校园足球发展、丰富社会足球活动等多个方面,深入足球体制改革。
四是丰富体育市场供给。全民健身基础设施方面,大力推进城乡社区“15分钟体育健身圈”的升级,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和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体育赛事活动方面,通过创新打造市级精品品牌赛事、支持指导县级举办自主品牌赛事、举全市之力办好四年一届的全市运动会等方法,利用赛事活动开发赛事衍生产品带动消费。
五是促进体育+融合发展。“体育+文化、旅游”方面,支持全市11个体育旅游基地的建设,支持企业和各类机构复合经营融合产业项目,培养我市的体育文化艺人;康体融合方面,推进健康关口前移,发挥体育锻炼在疾病防治以及健康促进等方面的作用;“体育+互联网”方面,推进“智慧体育”项目建设,建立提供健身服务为主要功能的互联网平台。
六是营造体育健身氛围。通过开展“健身1带1”活动,从学生、家庭、单位、地区四个层次普及全民健身,增强体育健身公众参与度;培育体育文化,激发市民参与体育的热情,引导市民树立科学健身的理念,培养市民健康生活的方式,养成市民体育消费的习惯。
(三)保障措施。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二是要营造良好环境;三是要强化责任落实。
三、关于发展目标的说明
《实施意见》以2022年为限设定发展目标。具体指标是结合近年来发展实际和未来发展潜力,通过深入研究、仔细测算确定的,依靠各级政府和社会力量的共同努力是能够实现的。
一是关于“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0平方米”指标,是按照2019年我市体育场地统计调查中人均1.6平方米测算得出的。
二是关于“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总人口比例达到42%”指标,是根据近年来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增长情况,并考虑了城镇化、老龄化等因素推算的。
三是关于“全市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25亿元”指标,是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中提出的“到2020年,体育消费总规模达到1.5万亿元”的目标,并通过“体育消费占GDP的1.5%”的GDP构成推算法和“人均体育消费年增长率为10%”的人均实际消费法推算得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