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7日 星期一
  • 来  源:咸宁市人民政府网
  • 解读单位: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解读方式:文字方式
  • 解读类型: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18年04月13日
  • 名  称:关于对《咸宁市非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行动方案》的解读

关于对《咸宁市非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行动方案》的解读

字号: 分享到:

一、《方案》出台的背景:

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城市”的战略部署,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方式。我市自2015年来,全面启动了非煤矿山整治工作,全市非煤矿山由原来的209家,减少到现在的过渡期的66家,到2020年将减少到30家,全市非煤矿山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0个以内(其中建筑石料采矿权13个),总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内;超限超载遏制率达95%以上;大气扬尘污染降排率90%以上;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达到90%以上,复绿覆盖率达80%以上。为确保关停关闭矿山能得到及时、全面的恢复治理,按照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精神,于2018年4月市政府出台了《咸宁市非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行动方案》,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遵照执行。

二、《方案》出台的依据、目的和意义

为了进一步规范全市非煤矿山企业的开采秩序,全面推进矿山地质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创建资源节约型、开采环保型、绿色生态型矿山,依据《矿产资源法》、《关于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63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咸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咸政发〔2016〕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方案》是对2015年以来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的深化与发展,对将重心从关停矿山转移到美化矿区环境要求上来,是真正把咸宁建设建成为“小康、创新、绿色、开放、幸福”的宜居、宜工、宜商、宜养的生态新咸宁。

三、《行动方案》的主要内容

1、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坚持绿色崛起,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建设国际生态咸宁”的战略部署,本着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开发与保护并重,管矿与治理并行的工作理念,着力在控制矿权数量,降低产能上下功夫,着力在依法管矿、恢复治理上用真功,逐步完善开发与保护相互协调的矿产开发新格局,大力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恢复和综合治理新机制。

2、目标任务:坚持“依法管理、依法治理”的工作思路,突出“三道两旁”非煤矿山的综合治理为重点即“一线、一片、两山、两区(桂花片、咸通高速一线、凤凰山、白云山、九宫山风景区、药姑山风景区)”为重点,全面推进“三道两旁”非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2020年6月30日前,全市非煤矿山采矿权总数控制在30个以内(其中建筑石料采矿权13个),总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内;超限超载遏制率达95%以上;大气扬尘污染降排率90%以上;矿山恢复治理面积达到90%以上,复绿覆盖率达80%以上。

3、基本原则: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实行共治共享的原则。由各县(市、区)政府主导,统筹国土、环保、林业、水利、交通、安监、旅游等部门技术、项目和资金,建议共治共享机制,加快推进恢复治理工作。二是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实行市场运作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采取“责任者付费,专业化治理”及“政府主导、公司经营、市场运作”的方式,引导社会参与,发挥矿山企业主动性和第三方治理企业活力,提高治理效率和质量。三是因山因势、因地因宜,实行先重后缓的原则。对采石取土成区连片、问题集中的地方,要作为重点先行治理,积极探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与地产开发、旅游、养老疗养、养殖、种植等产业的融合发展,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与相关产业发展融合推进。四是企业主体、依法治理,实行边采边治的原则。对拟保留矿山企业按照高效利用资源、保护环境、促进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要求,编制实施绿色矿山发展规划,发展绿色矿业,建设绿色矿山,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

4、治理步骤与方法。2018年3月上旬开始,对全市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集中行动,行动方案分4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试点示范(2018年3月1日-6月30日)。按照《咸宁市全面深化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结合各县(市、区)实际,重点对1-2个矿山进行试点示范恢复治理。

(二)第二阶段:重点治理(2018年7月1日-12月31日)。对“三道两旁”关闭矿山进行重点恢复治理,具体以“一线、一片、两区、两山”即:桂花片、咸通高速一线、凤凰山矿区、白云山矿区、九宫山、药姑山为重点区域。

(三)第三阶段:全面治理(2019年1月1日-12月31日)。全面启动“三道两旁”以及所有关闭矿山恢复治理工作。

(四)第四阶段:修复验收(2020年1月1日-6月30日)。各县(市、区)对已恢复治理的矿山按照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设计方案进行修复,市非煤办组织专家进行全面论证验收。

5、工作要求:一是坚持组织领导、提升政治站位。二是坚持依法管矿,提升治理质效。三是坚持常态督查,提升责任担当。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1、本次《行动方案》是《咸宁市全面深化非煤矿山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的一部分,是深化非煤矿山行动的延续和补充,各县、市、区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强力措施,全面推进综合整治工作。



附件:

相关文件:江南体育官方网站入 关于印发咸宁市非煤矿山地质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