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4-32274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4〕108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6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

市发改委关于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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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现对该项目(项目代码:2403-421202-04-01-776218)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改造DN63-DN800mm老旧供水管网23.00km;改造DN80-DN200mm智能考核表60只、老旧水表5943组、破损水表箱991个。

二、项目地址

咸宁市城区。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247.6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筹。

四、项目建设期限

该项目建设期限为24个月。

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期限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提出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2024年咸宁市主城区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

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

招标

部分

招标

自行

招标

委托

招标

公开

招标

邀请

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情况说明:勘察、监理等事项单项合同估算价均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可不采用招标,将采用国家和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方式发包。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4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阮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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