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咸宁供电公司关于咸宁鹿门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咸供发展〔2023〕47号)以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311-421223-04-01-304990),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主要建设内容:鹿门220千伏变电站新建220千伏出线间隔1个,采用HGIS设备,采用电缆进线方式。新增220千伏线路分相电流光纤差动保护装置2套、测控装置1套、电能质量监测装置1套。配置622M光板4块。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崇阳县。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498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规定要求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1.咸宁鹿门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规模汇总表
2.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鹿门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类别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备注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 | √ | √ | |||||
建筑工程 | √ | √ | √ | |||||
安装工程 | √ | √ | √ | |||||
施工监理 | √ | √ | √ | |||||
主要设备 | √ | √ | √ | |||||
重要材料 | √ | √ | √ | |||||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年11月8日 |
附件2
咸宁鹿门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规模汇总表
单位:兆伏安/个/公里/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 | 投资估算 | 备注 | |||||||||||
变电 | 间隔 | 架空线 | 电缆 | 光缆 | 建筑 工程费 | 设备 购置费 | 安装 工程费 | 其他费用 | 基本预备费 | 贷款利息 | 总投资 | ||||
容量 | 合计 | 其中:场地征用和清理 | |||||||||||||
1 | 咸宁鹿门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1 | 43 | 301 | 84 | 58 | 10 | 2 | 498 | ||||||
合 计 | 43 | 301 | 84 | 58 | 10 | 2 | 4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