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25/2023-29636
  • 文  号: 咸发改审批〔2023〕119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重大建设项目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08日
  • 名  称:市发改委关于咸宁通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通知

市发改委关于咸宁通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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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咸宁供电公司:

你公司《国网咸宁供电公司关于咸宁通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核准的请示》(鄂电司咸供发展〔2023〕33号)以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建设(项目代码:2309-421202-04-01-973648),现对该项目核准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 110千伏出线间隔1个(由西向东第一个备用出线间隔),采用HGIS设备,架空进线方式;新增110千伏线路保护测控装置1套,电能质量在线监测装置1套;新增2.5Gb/s光板6块,96芯光纤配线架1套。

二、项目选址

咸宁市通城县。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该项目估算总投资266万元,资金来源为你公司自筹解决。

四、规定要求

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两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如需对本核准文件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报我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批复。请严格按照核准规模组织实施。

附件:1.咸宁通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规模汇总表

     2.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9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工程招标审批部门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咸宁通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类别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备注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设计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






施工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核准意见:

核准同意。

请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湖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部门规章,开展招投标活动。项目单位在招标活动中,如对核准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等内容作出改变,应向我委报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项目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部门核准事项,按照国办发[2000]34号文的规定,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2023年9月28日

附件2

咸宁通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规模汇总表

单位:兆伏安/个/公里/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建设规模投资估算备注
变电
     容量
间隔架空线电缆光缆建筑
     工程费
设备
     购置费
安装
     工程费
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静态利息动态静态单位造价(元/千伏安)
合计其中:场地征用和清理合计
咸宁通城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1


211535333
52651266


合   计




211535333
52651266



责任编辑:邓明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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