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3-03556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审计局
  • 主题分类:审计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1日
  • 名  称: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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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今年8月,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杨良锋同志亲自主持召开了咸宁市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会议,通报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了整改工作。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分解下达至各被审计单位,并组织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核查,做到见人见账见物,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各地各部门严格执行市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采取有力措施落实审计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审计跟踪核查,并且以审计整改为契机,建立健全了相关长效机制,审计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五个方面288项具体问题,截至2022年11月底(以下均为截至11月底的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255项,正在整改33项;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共整改7.241亿元,其中:上缴财政资金0.029亿元,促进资金拨付、结转使用0.723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0.136亿元,在预算编制和管理中予以规范4.951亿元,抵扣调减资金等0.398亿元,通过调整账务等其它方式整改1.004亿元。建立完善管理制度21项。

(一)市级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决算编报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对2022年度财政收入情况进行了清查,通过加强政策培训,促使经办人员业务能力提升,确保此类问题不再发生。

2.关于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修正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编制,对实有资金账户的资金结余情况进行核查清理;加快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对年底仍不能使用完成的资金收回财政统筹安排。

3.关于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市财政局起草了《咸宁市市级项目前期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督促相关单位完成采购备案手续,加强相关配套制度建设以及政策宣传。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相关部门通过建章立制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完整性和预见性。

2.关于预算收支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通过加强学习、催收违规资金上缴市财政、补齐手续、调整账目、建章立制、强化财务报销审核、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处理等方式进行整改。

3.关于项目绩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系列制度,进一步规范和指导市直各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相关单位加强与财政对接,推动项目绩效目标尽快实现。

(三)重点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住房维修基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住建局梳理追缴对象名单,逐一下发追缴通知函,追缴欠缴资金。并通过建章立制、发布资金信息、召开党组会决议等方式规范住房维修资金使用管理。

2.关于住房公积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公积金中心已完成存放银行的招标工作;按标准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理顺管理体制,成立公积金贷款贷后管理专班,并出台了系列贷后管理办法。

3.关于就业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追回资金2.4万元上缴市财政,并对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4.关于产业扶贫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相关镇、乡已收回套取的光伏发电资金,收回违规出借产业发展资金、村扶贫资产收益,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梳理了村级资产,规范了资产管理台账,完善了投资入股资产登记工作,镇纪委对相关人员开展了追责问责;相关乡镇已制定小型公益性事业实施方案,合理安排使用光伏发电收益;制定出台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并按要求开展帮扶工作。

(四)国有资源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整改情况。相关部门和单位已补登资产,及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资产进行清理,依规对相关资产进行了核销,对需移交的资产补办了交接手续,盘盈资产转入固定资产;收回无偿出借资产,规范了资产出租行为;追缴租金并上缴市财政;对闲置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对已达报废条件的车辆依规进行报废并做下账处理。

2.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整改情况。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组织拆除复耕、完善用地手续、完善供地手续、逐年消化闲置地块、补签成交土地出让合同以及建章立制等方式进行整改。

3.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相关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加强学习和业务培训,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依规实施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支付工程款,强化工程结算审核,调减多计工程价款,规范预算编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政府债券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相关单位已将建设项目结存债券资金全部支付给项目建设单位,加快设备款支付;已完成项目节能验收。

2.关于重大产业重大项目重大事项相关资金审计整改情况。相关单位组织专题会商,根据资金需求,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安排经费。

3.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相关部门通过规范审批事项、加强人员培训、完善更正办事指南信息、退还质保金和违规收费等方式进行整改。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11月底,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到位。主要原因是:一是问题事项遇到瓶颈,需要逐步推进整改。二是历史遗留问题,因原始资料遗失,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

对这些问题的整改,市政府将认真落实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一步加强整改督办,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尚未整改的问题分类施策,强化审计发现问题特别是共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健全机制、完善制度,提升整改成效。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咸宁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责任编辑:胡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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