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5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矿业权价款评估备案核准取消后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土资规〔2015〕2号),现将《崇阳县沙墩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熔剂用白云岩矿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附后)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社会公众和有关专家如有意见请于2021年12月24日前下载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实名寄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
联系人:陆宇鹏 0715-8158568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13日
崇阳县沙墩矿区熔剂用石灰岩、熔剂用白云岩矿采矿权评估报告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