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7231/2024-20787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其他;矿产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23日
  • 名  称:咸宁市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咸宁市KP〔2024〕03号)

咸宁市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采矿权拍卖出让成交结果公示(咸宁市KP〔2024〕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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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采矿权

拍卖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咸宁市KP202403

  经咸宁市人民政府批准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联合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2024822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采矿权。现将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成交情况

(一)竞得人名称:咸宁高新矿业有限公司 

(二)竞得人地址:咸宁市贺胜路86

(三)成交时间:2024822

(四)成交地点: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四楼B428会议室

(五)成交价:伍亿元整(小写:500000000.00

二、采矿权简要情况

(一)出让人: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二)交易机构: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地址:湖北省咸宁市高新区旗鼓大道101号咸宁市民之家四楼C402);

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地址:湖北省咸宁市温泉邮电路69号添地缘小区A1-3-201)。

(三)采矿权名称:咸安区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采矿权。

(四)出让编号:咸宁市KP202403号。

(五)地理位置:位于咸宁市咸安区马桥镇仁窝村、垅口村和桂花镇毛坪村。(坐标见下表)。

(六)开采矿种:熔剂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

(七)出让年限:22.8年(含基建期)。

(八)年开采规模:400万吨/年。

(九)开采范围:拟出让采矿权开采标高+255米至+80米,矿区面积0.5440平方公里。矿区范围由18个坐标圈定如下:

拐点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拐点编号

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X

Y

X

Y

1

3293268.30

38536758.61

10

3293544.36

38537616.58

2

3293317.27

38536883.57

11

3293417.56

38537596.23

3

3293492.95

38537093.34

12

3293426.71

38537755.31

4

3293621.09

38537170.11

13

3293217.48

38537721.29

5

3293952.35

38537692.44

14

3293189.14

38537267.00

6

3293917.33

38538008.00

15

3293056.64

38537264.98

7

3293756.60

38538039.54

16

3293108.63

38537004.03

8

3293535.60

38538002.73

17

3293170.98

38536866.24

9

3293606.46

38537784.53

18

3293150.06

38536827.21

(十)出让资源储量:本次出让矿区范围内资源储量为9704.23万吨(其中:冶金熔剂用白云岩4762.32万吨,建筑用白云岩4941.91万吨),设计可采储量为8718.75万吨(熔剂用白云岩矿4340.47万吨,建筑用白云岩矿4378.28万吨)。

  三、手续办理

  拍卖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后2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出让人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办理相关手续。采矿权出让收益分期缴清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10%,第一年度自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70%,第二年度在同一个月(第一年度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月份,下同)之前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10%,第三年度在同一个月之前支付采矿权出让收益的 10%,竞得人自愿一次性缴清的除外

  四、相关事宜

(一)与该采矿权相关的固定资产净残值部分价值款等费用另行计算,不在拍卖起始价范围内。竞得人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前以转账方式将固定资产净残值部分4910.88万元价款缴存到咸安区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竞得人凭相关凭证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

(二)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竞得人内须向咸安区财政局支付有关矿山开采项目技术服务费用和该矿权出让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共计1547.46万元。

五、公示期

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2024824日至202499日止。如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异议人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提出。

联系人:0715-8158568肖先生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0715-812651013329990656陈先生;0715-812651013986614825张先生(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

0715-813028818107151110 刘先生(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咸宁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管理办公室

                       湖北中成拍卖有限公司

                        2024824


责任编辑:土地交易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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