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和《矿业权交易规则》等法律和规定,经通山县人民政府批准,通山县国土资源局定于2018年11月6日至2018年12月21日,在湖北省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咸矿网挂KG[2018]07号采矿权,并委托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具体承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表:
挂牌矿区编号 |
咸矿网挂KG[2018]07号 |
采矿权名称 |
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 |
矿区位置 |
通山县南林桥镇高桥村 |
矿 种 |
制灰用石灰岩、建筑石料用石灰岩 |
矿区面积 |
0.3142平方公里 |
矿区范围 (国家2000坐标系) |
X Y 1 3271889.6244 38527837.7558 2 3271953.4435 38528646.3178 3 3271645.1853 38528732.6578 4 3271476.5749 38527821.1973 |
本次出让开采标高 |
+545.4米至+300米 |
拟出让资源储量(333) |
2526.54万吨 (其中:制灰用石灰岩矿资源量(333)149.41万吨、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资源量(333)2377.13万吨) |
出让年限 |
25.1年(自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计算) |
履约保证金 |
32万元 |
竞买备用金(含保证金) |
不少于790万元的银行资信证明 |
挂牌起始价 |
1580万元 |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国家规定采矿权申请人资格条件的独立事业单位法人或企业法人。
(二)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
三、挂牌起始价、增价幅度及竞买保证金
(一)本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壹仟伍佰捌拾万元整(小写:人民币1580万元)。
(二)报价及限时竞价的增价幅度为人民币10万元或10万元的整数倍。
(三)本次挂牌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叁拾贰万元整(小写:人民币32万元)。
四、挂牌出让文件获取
本采矿权挂牌出让在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GTJY_HBXN/#,以下简称交易系统)上进行,意向竞买人可登录该系统浏览、下载挂牌出让相关文件。
五、网上竞买
(一)本采矿权挂牌出让采取网上申请和网上报价的方式进行。意向竞买人需办理数字证书,交纳竞买保证金,通过系统进行申请竞买。
(二)数字证书办理及相关驱动的下载、操作使用说明、报价规则请参阅交易系统的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操作相关说明和《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竞买须知》等文件。
(三)资质审查等材料的递交上传请参阅《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
六、相关时间规定
(一)公告时间:2018年11月6日—2018年12月4日;
(二)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9日16时;
(三)网上挂牌起止时间:2018年12月5日8时— 12月21日11时。
(四)如该探矿权在挂牌截止前5分钟内有人报价的,系统将自动进入限时竞价程序,限时竞价不受挂牌截止时间限制。
七、相关事宜
(一)该项目的开采过程,应充分体现绿色、共享的理念,与纳米钙产业深加工项目一体化协调发展,延伸产业链,实现纳米钙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竞买人须书面申请:竞得采矿权,必须在当地建成与年开采规模相适应的矿产品精深加工基地,总投资规模不低于3亿元;所建加工基地必须符合当地发展冶金灰、纳米钙产业要求;矿山开发必须对接矿山所在地村组的精准扶贫。
(二)竞得人必须按照“谁损毁,谁复垦”的原则履行土地复垦义务,足额缴纳土地复垦费用。竞得人在采矿过程中,必须按照边开采边恢复的原则,对因采矿活动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及时进行恢复治理。采矿权人停办或者关闭矿山,应当按规定完成有关水土保持、植被恢复、土地复垦和环境保护等恢复治理工作。
(三)其它有关事宜见《通山县南林桥镇王岩矿区石灰岩矿采矿权网上挂牌出让竞买须知》等出让文件。出让文件如有变更,将发布内容变更说明。
(四)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采矿权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竞买保证金缴纳银行:
开户单位:通山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开户银行:农商行通山新城支行;帐号:82010000000151820。
九、如果在使用咸宁市国土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探矿权交易业务及网上技术咨询电话:刘女士0715-8126565,陈先生0715-8126510。
探矿权业务咨询:通山县国土资源局夏先生13339888001。
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周女士15971562219。
咸宁市矿业权储备交易中心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