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23-26247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 主题分类:体育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6日
  •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85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第085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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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辰、李霓、雷志强委员:

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提升公园城市品位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首先感谢们对推进体育公园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们在提案中提到的建议切合实际,针对性比较强,对现阶段咸宁市体育公园建设工作开展具有很重要的价值。根据《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指导意见》《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咸宁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要求,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出台咸宁体育产业政策规范性文件。为全面落实国家、省体育局“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公园建设工作,我市先后印发了《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以政府名义印发)《咸宁体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规范性文件,起草了《咸宁市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的八条措施》,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体育公园建设提供保障。

(二)改造扩建若干体育公园,增加体育健身设施。近年来,我市城市公园的建设管理工作在你们和各位委员的关心和帮助下,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正如你们在建议中所提到的,我市公园城市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近几年,根据我市发展水平、自然生态、人口规模、存量资料等因素对全市各公园进行摸底分析以及各公园的实际情况和场地面积,在部分公园配备了体育设施,包括健身路径、健身驿站、健身步道等若干个公园改扩建为体育公园,分别为通山县政府体育公园、赤壁市人民广场体育公园,赤壁市法治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的改扩建工作也随之进行,包括扩建通羊河健身游步道、新建牛头山健身步道和咸宁城区森林步道。体育公园更新提质改造中,按照咸宁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规划和《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科学梳理空间,因地制宜地加入体育健身设施,保留原有大树,尽可能地兼顾健身功能和公园绿地的生态功能,为市民提供更多健身休闲空间。

(三)新建若干体育场地设施

投资3亿元在咸宁高新区新建咸宁市全民健身中心投资3000万元建设了咸宁门球馆项目投资2000万元对咸宁体育中心进行升级改造。持续推动各县市区“一场两馆”项目建设,崇阳县、赤壁市、嘉鱼县、通山县体育场地设施条件得到显著完善,咸安区、通城县新体育中心建设已列入议事日程。崇阳金龙游泳馆设观众席位3000个,建设有一个50米标准池和四个短池,在全国县级游泳馆中极其罕见2018年至今,省体育局支持建设了74个新全民健身示范工程项目。咸安区采取政府主导和政策支持吸纳民营资本9000多万元建设潜山体育文化公园,该项目占地155亩,已全面对外开放;通城县采取EPCO模式投资5.2亿建设通城体育公园,该项目占地648亩,已办理开工所需所有手续及各项证件,综合场馆已于515日开工建设;目前我市共有运动场地面积达到623万平方米,运动场地6829处,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43m2

二、工作推进举措

按照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提升公园城市品位的建议》,我们正在从以下几个方面持续改进体育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体育公园相关建设标准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七部委《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社会〔20211497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正在编制《咸宁市全域绿道系统专项规划武汉都市圈咸宁中心城区公园城市规划》及有关配套政策,将系统、科学合理规划布局相关体育公园及体育设施

(二)持续做好体育公园建设工作

一是指导各区县按照《关于推进体育公园建设的指导意见》相关工作要求,以及《咸宁市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专项规划《公园设计规范》GB51192-2016等法规标准,科学规范开展体育公园规划设计。

二是梳理已有公园体育设施资源,评估现有体育设施布局和开放使用情况,对照相关标准规范和人群需求,摸底可用于建设体育设施的公园绿地、闲置物业等空间资源,点对点进行更新改造,丰富公园的体育服务功能。同时,加强对现有设施的管理维护,建立台账,对已达到使用年限的设施及时进行更新,以确保使用的安全性。

规划新建或改扩建若干体育公园根据咸宁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工作部署,挖掘存量用地潜力,积极改造旧厂房、仓库、老旧商业设施等用于体育场地建设,合理利用城市公园及空置场所建设小微体育场地。整合社会资源,加大公共体育场馆建设力度,规划建设满足市民需要,适合青少年、老年人、残疾人、妇女等重点人群的体育公园,积极推进体育器材“适老化”改造项目。持续推进、指导通城体育公园建设,预计下半年完成体育公园综合馆主体结构施工以及80%景观绿化施工。尽快推进建设已纳入“十四五”规划的咸宁市生态体育中心、孝子山体育公园、赤壁市足球公园、凤池山体育公园等体育公园的建设工作。加强“体绿”“体农”“体文”“体旅”“体医”“体养”“体商”等融合,拓展体育健身设施新空间,进一步完善“15分钟健身圈”建设,结合公园城市建设,深挖潜掘,为市民创造更多便利舒适的运动环境。

(三)科学拓展现有公园健身功能

针对现有老旧公园,按照国家住建部关于城市公园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相关要求,结合城市公园更新改造,指导各区县科学拓展现有公园健身休闲等功能。

一是在改造设施老旧的公园过程中,融入体育元素,赋予公园新的生命力。针对建成较早、设施老旧、配套功能不全,且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公园进行改造。在公园改造工作推进过程中,通过现场调研、方案公示等方式收集民意,结合场地规模条件,在尊重、保留公园历史文化记忆点的前提下,对公园重新规划布局,吸纳片区文化精神,融入丰富的体育元素,完善公园功能。目前已实施完成的赤壁市人民广场体育公园改扩建项目,规划布置了羽毛球场、健身步道、门球场、篮球场、乒乓球场、小微足球场等,利用林间空地,在保护乔木的基础上增设了传统健身器械,满足人们休闲娱乐、健身康体的活动需求。

二是优化我市体育公园相关配套设施体育公园内设置符合GB/T10001等相关规定的标识系统,运动设施设备设立安全警示、使用方法等信息系统,体育运动场地设置场地平面示意图及疏散通道示意图疏散标识应醒目且位置合理,应急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同时在有条件的体育公园配备卫生间、储物等的服务设施,鼓励体育公园向运动人群提供必要的运动器材装备平价租售服务,以及饮用水、食品售卖服务。鼓励配套建设淋浴、更衣停车等服务设施,提高群众健身便利性。

四)加强体育公园运营管理

一是强化绿化和体育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落实运营管理的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公园绿地和体育设施的运行规范,加强体育健身设施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开展日常维护保障公园体育设施能持续、安全地使用

二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体育公园或公园内部分区域体育健身设施的建设和运营。鼓励将现有体育公园或其中部分场地设施委托第三方运营,发挥专业化、规模化优势,提高运营质量和效率。

三是落实公共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要求,在体育公园中广泛开展体育健身赛事活动,宣传全民健身,普及科学健身知识,充分发挥好公共体育服务的效能。利用体育场地设施,积极开发面向群众的健身消费项目,发挥好体育公园在促进全民健身消费,推动体育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

四是支持将体育公园纳入咸宁文旅地图,通过“咸宁市文旅地图”微信小程序即可享受到相关服务,推进体育公园健身设施数字化转型,满足市民群众信息查询等需求,旨在构建环境优美、区位优越、服务便捷的体育服务圈。

咸宁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2023727

责任编辑:杨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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