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1336909/2017-01350
  • 文  号:
  • 发布机构: 咸宁市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财政
  • 有 效 性:有效
  • 发布日期:2017年09月30日
  • 名  称:咸宁市信访局

咸宁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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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咸宁市信访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信息说明

  一、主要职能

  (一)受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到市委、省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住地来访的群众。

  (二)承办中央、国务院及中央国家机关、省委、省政府交办向市委、市政府及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和重要信访事项,通过直接立案或责成有关地方和部门查处,按时上报处理结果。

  (三)向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提供群众来信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及时反映倾向性、动态性问题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四)综合分析人民来信来访情况,筛选论证群众的批评和建议,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五)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向有关地方和部门转送、交办来信来访事项,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协调或直接查处重要信访问题。

  (六)对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政策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协助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

  (七)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综合管理。协助市委、市政府部署、检查和指导全市信访工作,发现和解决问题;组织交流和推广经验;培训信访干部;制定信访工作管理规定。

  (八)贯彻落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意见。

  (九)负责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的组织建设和理论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工作发展规划。

  (十)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事关群众利益政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情况。

  (十一)协调地方和部门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十二)总结推广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十三)指导全市信访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监管和维护工作。

  (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根据2002年2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咸办发〔2002〕15号),核定市信访局内设接访科(兼机关行政事务工作,履行局办公室职能)和办信督查科2个职能科室,核定行政编制7名,工勤事业编制1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科级领导职数2名。2010年11月,根据《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增加市信访局行政编制的通知》(咸编发〔2010〕52号),市编委为我局增加了1名行政编制。2010年12月,根据《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信访局增设督查督办科的批复》(咸编发〔2010〕62号),市编委同意我局增设了督查督办科内设机构。2014年4月,根据《咸宁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信访局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咸编发〔2014〕31号),市编委同意为我局:增设网络信访科、市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均为正科级内设机构;增加副局长领导职数1名,行政编制2名;另从市行业管理办公室连人带编划转5人到市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经市编办核实,其中3人为事业编制,2人为工勤编制)。2015年5月,根据《关于市信访局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咸编发〔2015〕45号),市编委同意为我局:增设办公室,为市信访局正科级内设机构;将网络信访科与督查督办科合并,并更名为网络督查科;将办信督查科更名为办信科,加挂复查复核科牌子;将市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调整为市信访局所属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市信访局系统重新核定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综上所述,目前,我局共有4个正科级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网络督查科、下辖咸宁市群众信访接待服务中心1个二级单位(副县级单位),共核定行政编制10名,事业编制3名,工勤编制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

  三、信访局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二是继续推进“阳光信访”信息系统的深度应用,三是开展“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检查验收,四是深化社情民意分析研究,五是完善信访工作督查考核机制,六是进一步加强信访部门自身建设。

  四、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咸宁市信访局2016年决算总收入392.41万元,均为本年收入392.41万元。2016年决算总支出392.4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9万元,年末结转下年100.42万元。

  (二)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

  咸宁市信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5.43万元,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73.76万元(2016年比2015年减少基本建设和一次性项目)。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1.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人员经费210.21万元(为行政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缴费、离退休支出),占7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80.64万元(为行政办公运行支出),占27.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1.14(为),占0.4%。

  (三)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咸宁市信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9.25万元,比2015年下降6.51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6.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2016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3万元,比2015年下降10.05万元,下降原因为2015年9月落实省直公务用车改革用车数减少及平时加强车辆管理,原编制车辆3台,改革后编制1台。具体开支情况为:加油费2.5万元、维修费1.42万元、过路过桥费0.36万元、保险费1.25万元。

  3.公务接待费1.24万元,比2015年下降3.01万元(全年接待28批次,252人次),下降原因为落实有关制度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人数。

  五、2016年政府采购信息

  咸宁市信访局2016年部门采购预算金额58.6万元,其中:货物类28万元,服务类8.2万元。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金额36.2万元。其中:公开招标1项,协议采购19项,竞争性谈判1项。严格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16年湖北省政府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依法选择政府采购方式,杜绝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行为。严格落实《省财政厅关于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函〔2016〕91号)的要求,加强预算和公示管理,全年共公示自行采购项目21项。

  六、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级专项补助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等以外的上级财政部门交办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局机关及所属管理的事业单位(咸宁市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咸宁市非税收入管理局 (咸宁市非税收入稽查大队)、咸宁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咸宁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咸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咸宁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咸宁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咸宁市投资评审中心、咸宁市后勤和信息服务中心、咸宁市政府性债务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项):指财政局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开展调研、财政信息宣传、非税收入征管、财经纪律检查、全市农业综合开发及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会计职称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培训和会计从业人员管理、财政课题研究与内部刊物编纂、全市财政干部业务培训、市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财政局机关服务中心用于办公楼日常维修维护等后勤保障服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局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财政决算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市财政局开展其他财政事务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咸宁市信访局

  2017年9月12日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部门: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 行次 决算数
栏次   1 栏次   2
一、财政拨款收入 1 392.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 291.99
  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0 0.00
二、上级补助收入 3 0.00 三、国防支出 31 0.00
三、事业收入 4 0.00 四、公共安全支出 32 0.00
四、经营收入 5 0.00 五、教育支出 33 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6 0.00 六、科学技术支出 34 0.00
六、其他收入 7 0.00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5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6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7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38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39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1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2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3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4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5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6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7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48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49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1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92.41 本年支出合计 52 291.99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25 0.00     结余分配 53 0.00
    年初结转和结余 26 0.00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 100.42
  27     55  
总计 28 392.41 总计 56 392.41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部门: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392.41 392.41 0.00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92.41 392.41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392.41 392.41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01   行政运行 69.45 69.45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6 3.86 0.00 0.00 0.00 0.00 0.00
2010308   信访事务 319.10 319.10 0.00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部门: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291.99 291.99 0.00 0.00 0.00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1.99 291.99 0.00 0.00 0.00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91.99 291.99 0.00 0.00 0.00 0.00
2010301   行政运行 69.45 69.45 0.00 0.00 0.00 0.0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6 3.86 0.00 0.00 0.00 0.00
2010308   信访事务 218.68 218.68 0.00 0.00 0.00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部门: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       2 3 4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392.4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1 291.99 291.99 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0.00 二、外交支出 32 0.00 0.00 0.00
  3   三、国防支出 33 0.00 0.00 0.00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4 0.00 0.00 0.00
  5   五、教育支出 35 0.00 0.00 0.00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6 0.00 0.00 0.00
  7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37 0.00 0.00 0.00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 0.00 0.00 0.00
  9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9 0.00 0.00 0.00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0 0.00 0.00 0.00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1 0.00 0.00 0.0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2 0.00 0.00 0.00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3 0.00 0.00 0.00
  14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44 0.00 0.00 0.00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5 0.00 0.00 0.00
  16   十六、金融支出 46 0.00 0.00 0.00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7 0.00 0.00 0.00
  18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48 0.00 0.00 0.0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49 0.00 0.00 0.00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0 0.00 0.00 0.00
  21   二十一、其他支出 51 0.00 0.00 0.00
  22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52 0.00 0.00 0.00
  23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53 0.00 0.00 0.00
本年收入合计 24 392.41 本年支出合计 54 291.99 291.99 0.00
  25     55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6 0.00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56 100.42 100.42 0.0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7 0.00   5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8 0.00   58      
  29     59      
总计 30 392.41 总计 60 392.41 392.41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部门: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291.99 291.99 0.00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91.99 291.99 0.00
20103 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291.99 291.99 0.00
2010301   行政运行 69.45 69.45 0.00
201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3.86 3.86 0.00
2010308   信访事务 218.68 218.68 0.00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实际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部门: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168.00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80.64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1.14
30101   基本工资 38.18 30201   办公费 7.79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0.00
30102   津贴补贴 45.50 30202   印刷费 1.41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00
30103   奖金 68.09 30203   咨询费 0.00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1.14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8.90 30204   手续费 0.00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0.00
30106   伙食补助费 7.34 30205   水费 0.05 31006   大型修缮 0.00
30107   绩效工资 0.00 30206   电费 3.40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0.00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0.00 30207   邮电费 3.80 31008   物资储备 0.00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0.00 30208   取暖费 0.00 31009   土地补偿 0.00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00 30209   物业管理费 0.00 31010   安置补助 0.00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2.21 30211   差旅费 9.65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0.00
30301   离休费 0.00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31012   拆迁补偿 0.00
30302   退休费 22.31 30213   维修(护)费 0.65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0.00
30303   退职(役)费 0.00 30214   租赁费 0.05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0.00
30304   抚恤金 0.00 30215   会议费 0.70 31020   产权参股 0.00
30305   生活补助 0.00 30216   培训费 0.09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0.00
30306   救济费 0.00 30217   公务接待费 1.24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07   医疗费 1.02 30218   专用材料费 0.00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0.00
30308   助学金 0.00 30224   被装购置费 0.00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0.00
30309   奖励金 0.00 30225   专用燃料费 0.00 30403   财政贴息 0.00
30310   生产补贴 0.00 30226   劳务费 17.16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0.00
30311   住房公积金 10.37 30227   委托业务费 4.55 307 债务利息支出 0.00
30312   提租补贴 0.00 30228   工会经费 0.58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0.00
30313   购房补贴 0.00 30229   福利费 0.00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0.00
30314   采暖补贴 0.00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53 399 其他支出 0.00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0.00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3.74 39906   赠与 0.00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8.51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0.00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0.24      
人员经费合计 210.21 公用经费合计 81.78
注:1.本表依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财决08-1表)进行公开。
    2.本表以“万元”为金额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编制单位: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6.77 0.00 5.53 0.00 5.53 1.24
注: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部门: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编制单位:中共咸宁市委咸宁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金额单位:万元
2016年度决算数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

  运行费

1 2 3 4 5 6
           
注:2016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是包括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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