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城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咸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规则》等有关规定,经通城县人民政府批准,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定于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1月11日,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trade-engine/trade/index,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公开挂牌出让通城县G﹝2024﹞046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地块简介(宗地的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地块 编号 | 宗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 规划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挂牌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万元)(或提交相应银行保函) | 增价幅 度(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兼容商业占比 | ||||||||
G(2024)046 | 通城县沙堆镇港背村 | 4649.75平方米(合6.94亩) | 城镇住宅用地 | 商业40年、住宅70年 | 1≤容积率≤1.5 | ≤45% | ≥25% | ≤16m | ≤10% | 259 | 52 | 1 |
备注:地块的详细规划条件以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为准。
二、竞买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通过网上注册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联合申请应明确联合竞投所涉及到的企业出资比例、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受让人)。参加竞买须提出竞买申请,并按竞买须知中要求提供的相应文件资料。
2、被纳入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因存在土地违法违规行为被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纳入禁止参加土地竞买名单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不设底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互联网上通过网上交易系统进行,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相关附件。申请人可自2024年10月12日起至2024年11月8日在网上交易系统下载挂牌出让相关附件,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详见《数字证书申购指南》)、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注:缴纳保证金后必须携带保证金缴款凭证以及申购回执单到指定的保证金缴纳银行开具缴款回单,土地网上交易系统方可确认到竞买资格),并按挂牌出让须知规定的操作参加竞买。本次挂牌活动不接受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提出竞买申请以外其他形式(如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的申请。
土地竞买操作具体流程详见: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http://219.139.108.3/trade-engine/trade/index)——服务中心——操作指南——网上挂牌交易操作流程。
五、本次网上挂牌缴纳保证金(或提交《银行保函信息确认函》)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8日下午16时,网上报价时间(挂牌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上午8时到2024年11月11日上午11时30分止,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经系统询问,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加价的,系统将自动转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通过竞价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公开挂牌出让公告如有变更或补充,以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上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可查询中国土地市场网(网址:https://www.landchina.com/)、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xnztb.xianning.gov.cn:81/)。
七、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本次网上挂牌出让活动不另行组织现场踏勘和地块情况介绍,竞买人可在公告期间自行踏勘现场。
八、如果在使用湖北省咸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上交易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或困难,请在分清问题类型的同时,与下列有关工作人员联系:
1.土地信息咨询电话:
李股长:15997971010
2.土地交易业务操作咨询电话:
吴女士:0715-4818356
3.数字证书办理及咨询电话:
李先生:18672953616
地址:咸宁市体育路希望巷175号
通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通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0月12日